(十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消费和购置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做好新能源汽车产品宣传,加快提升城市公交、物流、出租、环卫等车型电动化比例,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城、进农村等各项促消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分解目标任务,实行进度清单、责任清单“两清单”管理,推进重点任务落地实施见效。
(二)强化调度监管。聚焦建设目标,加强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落实,分年度、季度定期调度通报。科学评估需求,简化建设手续,相关市直部门要督促相关供电企业、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政策保障。支持符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支持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及发行,推动新能源领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发展。国网长沙供电公司与物业企业加强协同,进一步推动自用充电基础设施接入便利化,国网长沙供电公司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
本方案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