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教学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政策保障
(一)提升核算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全面运用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增强碳排放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森林、海洋、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估算和潜力分析。(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经济政策支持。统筹资金加大对相关领域重大行动、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投入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绿色低碳建筑、碳捕集利用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并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支持。探索集融资服务、披露核查、评价评级、政策集成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市场化机制。按照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部署,组织重点碳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鼓励依托森林、湿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等资源,开发生态碳汇、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