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数字融合赋能行动
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集群深度融合,探索数据价值应用,坚持龙头企业创智能制造标杆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并举,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
16.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开展产业集群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建计划,编制形成创建清单,加强专业指导。分类推进数字化改造,推动“大优强”企业从生产制造数字化向全流程、全价值链数字化发展,推动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从生产线自动化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升级,推动中小微企业从单一环节“机器换人”向多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市级未来工厂5家以上、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7.推动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按照县级统筹、区域联动、滚动推进的原则,重点推动模具、文体用品、关键器件等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和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滚动实施“一县一业一案”的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以“1+1+N+X”为模式,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培育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实施“一地创新、全县推广”,加快“仿样学样”轻量化数字化赋能进程。到2027年,建设1—2个县级重点行业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5个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8.探索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首席数据官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编制产业数据价值应用清单,引导全行业、全领域的企业发现和利用产业数据价值,探索形成产业数据融合应用解决方案。探索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工业集聚区、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统筹机制。依托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建立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集群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和政策保障9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推进。
(二)产业研究机制。依托高端智库,强化对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产业链培育发展的特征、趋势的研究分析,制定发布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和产业链图谱。
(三)产业对接机制。采取政企协同、同步联动、部门互动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与人才、技术、市场、资金等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的融合发展。
(四)要素保障机制。强化产业集群与产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的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等的信贷支持。支持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投向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完善和创新要素配置方式,推动工业用地、能耗、排放等要素指标向重点园区集聚和向重点项目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