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浙江宁波宁海县政府发布宁海县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六期。其中《宁海县加快打造“365”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及《宁海县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全面融入“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同期发布。其中指出,力争到2027年“光伏+储能”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光伏+储能”产业集群。围绕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光伏玻璃、关键辅材、光伏设备制造、储能单元、储能系统应用、电池结构件等重点细分行业集群。
为提升省级高新园区创新牵引能力。宁海县出台《宁海县省级光伏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方案》,选址宁海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围绕光伏储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方向,加速创新资源集聚、产创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宁海县光伏储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全国先进的光伏储能产业创新高地、长三角金南翼特色明显的绿色智造高地、环三门湾清洁能源基地,到2027年,创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
同时,一并推进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光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以东方日升、旗滨集团宁海产业基地为依托,引进智能光伏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储能产品和科研机构,培育完善园区产业链。
在第六期政府公报中,《宁海县承接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也同时发布。其中提到,积极谋划分散式风力发电、大型电化学储能项目落地。到2027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超过120万千瓦。
宁海县要谋划开发风电、储能项目。因地制宜,结合滩涂光伏项目,排摸发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选址、测风、可研等工作。以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安全发展,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试点“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
原文如下:
宁海县加快打造“365”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化实施县委、县政府“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宁波市加快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结合宁海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强化“大优强”“绿新高”导向,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创新引领与自主可控、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产业规划与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实施产业平台提升、工业投资攻坚、企业“四上”培强、科技创新加速、品质管理创优、数字融合赋能六大行动,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抢占新兴和未来产业新赛道,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稳定,进一步夯实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提供硬核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