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产业用地供给
结合苏州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划定不低于18.28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实施存量产业用地更新计划,保障制造业发展空间。鼓励区镇政府、国有公司以土地回购、合作开发、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模式,通过拆除重建、改造提升等多种方式推进工业区改造升级,盘活存量用地。加快布局产业基地、产业社区,推动小微产业园整治提升,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改造后工业区入驻项目在项目准入、用地供给、批后监管和后期评价等方面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企业投资障碍、提升亲商护商服务、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等方面,进一步健全企业困难协调和帮扶机制,擦亮“昆如意”营商服务品牌。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探索营商服务新模式新机制,打造营商环境“昆山方案”的升级版。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办结”“多规合一”,持续推动审批提速,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人力资源、金融服务等各类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