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辽源市人民政府发布《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提到,探索“新能源+储能”模式,谋划抽水蓄能、重力储能、电化学储能项目,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
其中还提到,辽源市“十四五”期间拟规划众多新能源发电项目,对此辽源市也提出了要探索推动储能项目建设,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储能对新能源的消纳作用。并且,要加快推进储能项目和先进能源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积极谋划电力储能项目,依据风光发电装机规模,谋划与之匹配的抽水蓄能、重力储能、电化学储能项目,提高风光资源利用率。适度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有条件的县区谋划实施项目,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
同时,在辽源市能源网络建设重点项目表中,辽源市预计总投资1.11亿元,在全市打造6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项目,预计在2022-2025年间建设完毕。

原文如下: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辽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也是整个世界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驱动力。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辽源全面振兴及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根本目的,做好“十四五”期间能源工作,不断破解我市能源领域发展瓶颈,助推能源领域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市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2〕28号)有关要求和《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辽府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成果和面临形势
(一)我市资源禀赋。
煤炭资源。截至2020年末保有(可利用)1177.6万吨,主要分布在西安区。
生物质能资源。2020年秸秆产出量为194.8万吨,可收集量为175.3万吨。
风资源。我市部分地区100m高度年均风速为6.40m/s,适合开发风电项目。
太阳能资源。据市气象局监测,我市2020年全年日照小时数为2171.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