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无石油、天然气、油页岩资源。为有效利用地热能资源,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省级部门部署开展全市地热能勘探工作。
(二)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在辽源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能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能源产业稳步发展,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填补两个“空白”,即填补风力发电指标空白和光伏发电量空白。
1. 能源保障水平持续强化。
辽源是能源调入性城市,能源保障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头等大事。2020年,我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9.9亿元,单位GDP能耗为1.233吨标准煤/万元,当年调入能源总量为480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9.5%,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年均增速依次为13.9%、10.8%和8.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速5.5%。能源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截至2020年末,全市电力装机规模76.09万千瓦,较“十二五”末期年均增长1.03%。其中,煤电装机规模67.2万千瓦(含友谊热源公司1.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79万千瓦(含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公司1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5.1万千瓦(含吉林清龙米业发电厂0.6万千瓦,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1.5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共计8.89万千瓦(含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公司1万千瓦),年均增幅11.75%,占总装机容量的11.68%,较2015年提高4.63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发电量33.25亿千瓦时,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到3.6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29%,占总发电量的11.07%,较2015年提高1.48个百分点。
2. 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520.53万吨标煤,“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69%;单位GDP能耗1.233吨标煤/万元,“十三五”期间累计升高5.4%。其中:煤炭消费量536.44万吨,占比80.14%,较2015年降低2.04个百分点;石油消费量40.73万吨,占比11.45%,较2015年增长3.87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量0.31亿立方米,占比0.79%,较2015年上升0.5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量59.99万吨标煤,占比11.52%。全社会发电量33.25亿千瓦时,与2015年(24.61亿千瓦时)相比增加8.64亿千瓦时,年均增长6.19%。全社会用电量33.27亿千瓦时,与2015年(21.14亿千瓦时)相比增加12.1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9.49%;全社会最大发电负荷77.04万千瓦,与2015年(73.75万千瓦)相比增加3.29万千瓦,年均增长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