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认真梳理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制品等高载能用户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的优质负荷,接入省级平台监测调控,2023年迎峰度夏前,形成小时级削峰能力50万千瓦,提升约时小时级需求响应能力。加快推进实时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鼓励负荷聚合商代理楼宇空调、城市景观照明、5G基站、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灵活资源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三)做好执行过程管控。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密切联系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做好需求响应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测。负荷聚合商要强化与代理用户的协调配合,刚性履行需求响应合作协议。各市供电公司对削峰响应负荷未达到应约负荷80%的参与主体进行提醒告知,提醒告知后仍不达标的,对参与主体和代理用户采取远程负荷控制措施,确保响应执行到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能源电调〔2022〕3号)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需求响应基线计算方法
2.需求响应调控时间系数
2023年6月27日
附件1
需求响应基线计算方法
一、约时削峰需求响应基线计算
1.响应日为工作日时,选取邀约日的前5个正常工作日组成基线参考日集合。计算每一参考日在需求响应时段的平均负荷Pavi,以及5个参考日在需求响应时段的平均负荷Pav。若任一个Pavi<0.75*Pav,则将该日从参考日集合剔除;同时,向前依次递推另选,直到选满符合要求的5个参考日。原则上向前递推不超过45天,若不能选满5天,则选择4天作为参考日;若仍不满足,则将最近的非工作日或响应日也视作工作日进行计算。参考日选定后,在参考日集合中剔除响应时段平均负荷值最低的参考日,并将剩余参考日的负荷平均后得到基线平均负荷。
2.响应日为非工作日时,选取邀约日的前3个非工作日作为基线参考日,基线计算方法与工作日相同。
二、实时削峰需求响应基线计算
实时需求响应的基线参考日选取与削峰需求响应相同,将响应执行前的3个小时作为修正窗口期,将响应日修正窗口期的平均负荷与参考日修正窗口期的平均负荷之差作为调整量;在原基线负荷基础上全时段叠加该调整量,得到基线平均负荷。
三、约时填谷需求响应基线计算
约时填谷需求响应基线计算的基本原理同约时削峰需求响应,参考日的剔除方式修改为Pavi>1.25*Pav。
附件2
需求响应调控时间系数

安徽省2023年电力需求响应政策问答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2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参与安徽省2023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