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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元/kW·年!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成都市给予储能项目专项资金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6-30 | 26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6月29日,成都市发改委发布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 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预算内资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连续3年。

政策要求,申报的储能系统及辅助设施应具备远程运行数据传输和接受远程调控的功能,按数智化管理要求接入到成都市储能聚合管理平台,签订调控协议,接受电网统筹调度,以确保公用电网安全运行,并开展削峰填谷、备电、需求侧响应、无功响应等应用。

储能系统采用的电池组件、逆

变器等设备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证明,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额定功率大于100千瓦且储能时间大于15分钟的储能系统应满足《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6558-2018)要求。

近期,江苏、广东、浙江等多地出台储能补贴政策,详情如下:

政策原文如下: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 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改局,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储能产业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现就申报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市预算内投资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市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电化学储能领域项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优先支持具有较大示范效应项目、重点改革创新项目以及区(市)县具有较强复制推广性的项目。

(一)用户侧储能领域。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和运营用户侧储能系统,重点围绕大数据中心、工业园区、充电设施、5G基站、大型医院、商业楼宇等终端用户,示范储能设施在利用峰谷电价差降低用电成本、利用快速响应特性支撑应急保障、电压暂降治理以及需求侧响应等方面应用。

(二)电网侧储能领域。支持通过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大容量直流接入后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在大负荷期间可能超载的电网断面、主变等设备末端布局储能设备,提升大负荷期间电网保供电能力。在电网末端及偏远地区微电网,布局示范性电网侧储能电站或风光储电站,提升供电可靠性。针对重大赛事、重要负荷用户,示范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储能设施,提升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或延缓输变电升级改造需求。

(三)电源侧储能领域。支持各区(市)县结合实际需求,示范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电站项目,鼓励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厂等配置一定储能设施,示范“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为电力系统提升容量支撑和调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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