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因地制宜、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强风能、太阳能资源普查评估和科学规划,加快推进风电、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结合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进平山产业园区屋顶光伏试点。
加快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电力体系。推动新规划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保供基地,强化储能电站安全建设,推动气电与新能源发电融合发展。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支持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锂电池储能产业集群,落实业主项目法人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行和收益机制。加快灵活性电源改造和建设,依托现代信息通讯及智能化技术,加强全网统一调度,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加强电力灵活调节能力建设,全面深化大数据分析电力管理能力,推动调度运行智能化、扁平化,增强电网就近就地平衡能力。持续提升需求侧管理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
原文如下:
万盛经开发〔2023〕7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重点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2〕8号)和《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4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能源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能源、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逐步构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明显成效,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20年下降16%,二氧化碳排放完成重庆市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