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领导联系+部门服务+县区推动+业主主抓”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项目联系服务机制,采取走访调研、现场办公、专题会商等方式,全力化解项目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为项目建设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增信心,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为固定资产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7.按照一项一策、分类推进的方法,对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精准服务,确保新建项目按期开工、在建项目按期推进、收尾项目早日竣工投用。
8.项目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年度高质量考核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9.抢抓国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政策机遇,深挖国发〔2022〕2号文件和国函〔2022〕65号文件政策红利,充分发挥“三大优势”,聚焦“十四五”期间及长远发展需要,紧盯国家政策导向、支持方向、资金投向、产业风向、市场走向,围绕“四新”“四化”,谋划编制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支撑性的重大项目,形成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机制。
10.加强项目谋划编制储备,按照“一年夯实基础、两年实现突破、三年大见成效”的发展目标,重点谋划编制2023年计划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的500万元以上项目,力争谋划编制储备项目1400个以上,总投资6300亿元以上。
11.实行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同步开展项目谋划编制储备和申报争取实施工作。实行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素保障部门联评联审机制,确保储备项目质量和数量同步提升。
12.与中介机构、银行机构等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举办项目谋划专题培训,聚焦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必要性、系统性、关联性的联合研究论证,进一步提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项目谋划包装申报水平,提高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和落地转化率。
13.修订完善市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各县(自治县、市、区)重大项目库政府审批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率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率提高到3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