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优化提升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创新发展陆空联运,推动内河运输发展。加快发展智能交通,优化完善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交通出行诱导系统。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绿色智慧公路、港口、航道、机场、客运枢纽,构建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充电桩、换电站、LNG加注(气)站布局建设。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提高地面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引导LNG动力船和运输船发展,推广清洁能源在内河运输船舶中的应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建立在用车排放监管体系,强化检测维修制度,实施闭环管理。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推进绿色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推广普及电子面单、环保袋、循环包装和生物降解包装材料等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到2025年,大宗物资和外贸集装箱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提高到50%以上,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20%以上。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部分公开发布)
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苏政传发〔2022〕2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力推进“532”发展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保障机制,确保完成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