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落实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市政基础设施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区域气候、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建设,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三步走”战略,推动零碳建筑、零碳社区试点建设。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按照市级部署落实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推行建筑能效标识,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能耗限额管理,不断提升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逐步提高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到2025年执行比例达到100%,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大幅增长。(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应用,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建设集光伏发电、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逐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开展绿色农房和超低能耗农房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农房节能改造。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大力保障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以及电动农用车辆等。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持续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武清分公司,有农业的镇街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一体推进,加快构建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绿色出行,优化整合运输资源,提高运输效率。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交通运输装备,全面推进新增或更新公交、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积极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运车辆,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区交通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