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衡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供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公共机构积极参与全市电力需求响应,配合中央空调柔性调控试点建设。加快淘汰老旧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原文如下: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发〔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现将《衡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正文主动公开,附件不予公开)
衡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衡阳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000吨、900吨、4655吨、1742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力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3年,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
2.重点任务: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按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积极推广绿色工艺技术、重大节能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水泥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华菱衡钢、南方水泥等重点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用能结构,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