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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V2G、充换储一体化等应用!重庆市巴南区印发加快建设充换电设施工作方案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12 | 24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八)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13.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九)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14.原则上全区建设1座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码头、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十)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15.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

16.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十一)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17.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换电运营企业应自查充换电设施运营状态,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治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18.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等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居住社区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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