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稳步推进。水电、光伏及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净增9.25万千瓦,发电量增加1.62亿千瓦时。
天然气供应加快发展。我市燃气供应以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为主。天然气年需求量710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总需求量3300万立方米、民用总需求量3800万立方米。天然气主要由“平山线”四平—白山输气管道供应,“平山线”全长350公里,其中通化段143公里。通化段途经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通化医药高新区、二道江区,年最大供应能力13亿立方米,可以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目前,中石油通化长流分输站至通化县综合站高压管网已铺设完成,待通化县“气化通化”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可为通化县输送管道天然气。“气化辉南”管道工程是“气化吉林”重点推进项目梅河口—桦甸支线工程的一部分,现已完成主体管道铺设施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气化集安”项目正在与中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进行前期对接。市燃气公司正在进行6.4万户天然气入户改造工程,充分发挥“气化吉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让广大群众用上清洁的天然气。
双碳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印发《通化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通化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通市发改发〔2019〕4号),明确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分工,规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二是积极推进煤炭去产能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质量、技术、能耗”五大综合标准,持续推动落后产能和不安全产能有序退出。逐年对煤炭去产能工作任务作出详细安排部署,重点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把矿区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重叠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矿井纳入去产能范围。“十三五”期间,去产能关闭矿井7处,全市现有煤矿1处,位于二道江区,核定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三是加快煤电产能提质增效。按照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落实燃煤电厂主力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40万千瓦,完成目标任务。四是有效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积极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精神,推广清洁采暖技术。2020年,我市清洁取暖面积达到69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32.8%,其中清洁燃煤集中取暖面积288.77万平方米、天然气取暖面积306万平方米、电采暖面积21.62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60万平方米。
能源安全生产运行水平提升。全市持续强化能源行业安全防范、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并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力安全生产及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项检查,持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整顿和监督检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电力、长输管道天然气及煤炭生产、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