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市场化机制。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引导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健全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抵消工作机制,指导企业进行配额履约和清缴。加强碳汇交易、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期权交易的统筹衔接。推动碳资产管理和开发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筹建碳资产管理部门。培育和支持从事碳咨询、碳资产管理、绿色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助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鼓励清洁能源、节能技改、林业碳汇等途径的低碳减排,为碳市场注入活力。(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碳达峰相关工作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碳达峰方案实施。相关单位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中央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以超常规的思路和干劲谋划推进承担的具体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碳达峰考核评价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程序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大力宣传引导。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注重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好声音和正能量。尊重创新创造,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积极开展跟踪调研,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