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绿色金融支撑行动
1.加大绿色领域金融支持。增加绿色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绿色信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重点打造升级“光伏贷”“林权贷”“绿色项目贷”等多种绿色金融专属信贷产品,推动特色信贷产品升级换代。拓展绿色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绿色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金融资金参与绿色产业发展,为重点绿色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夯实绿色金融发展支撑。建立健全辖区内绿色低碳产业支持目录,定期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向全市金融机构进行重点推介,加大入库企业的绿色标识力度、政策支持和融资对接。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企业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违法违规、税收、供应链融资等信息,为绿色信贷提供决策参考。探索建立基于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的指标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授信与企业碳积分情况挂钩,促进重点企业和园区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碳排放。加强绿色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完善预警监测和干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提高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管控能力,鼓励保险公司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重点为“碳减排”项目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未达设计运营目标时提供碳资产损失保险保障。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机制,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统计能力建设和数据质量治理。(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绿色金融激励创新。发挥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作用,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开展绿色金融先行示范。进一步探索开展绿色金融先行示范,在蓝山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宁远县、冷水滩区、祁阳市重点探索绿色能源融资新模式;在江华瑶族自治县、蓝山县、金洞管理区重点探索林业碳汇金融服务新模式等。推动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推进绿色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绿色贷款贴息、绿色融资担保机制建设,加大财税政策对绿色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力度,定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市发改委、永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