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减量替代。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推动构建现代化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鼓励冷水江市、新化县等地区先行先试,布局建设一批新型储能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设备的节能监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煤炭消费核查。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材料之都”,支持工业部门向低碳化先进制造发展。大力支持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鼓励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支持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及锅炉综合治理。稳妥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公共机构等领域“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电代油”。支持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支持和推动企业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加快推进绿色建造,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实现路径研究。支持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拓展调查监测体系,开展碳汇监测技术研究,加强碳排放与碳汇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支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推动绿色低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全民活动,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应用,倡导绿色低碳节能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推进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根据国家部署,落实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五)支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以雪峰山脉为主体东部九峰山脉、南部涟源百里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全市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优势。支持森林、湿地等生态碳汇能力提升,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林业碳汇工程,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全面保护公益林、天然林,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火灾防控。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以水府庙国家湿地和新化龙湾国家湿地保护区为重点的区域内自然湿地保护。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