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因地制宜推动清洁取暖,加快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推动交通物流领域节能减排。加大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铁岭公共交通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公交都市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快递公共交通系统、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基础设施系统建设。推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推动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强铁岭保税物流中心和铁岭物流基地建设,推进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建设“东北(铁岭)国际陆港”。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原则上要采用铁路、管道等绿色环保运输方式。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加强生产、销售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深入实施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完善超标车辆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推进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建立智慧交通平台,逐步实行智能营运调度管理系统。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15%左右。城市建成区公交、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力争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提高新增环卫作业车辆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