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0.7862万吨、0.009万吨、0.4872万吨和0.1832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作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以钢铁、建材、电力、煤炭、造纸、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项目建设。加快钢铁、水泥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3年,全市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汽车、煤机、数控机床、装备制造、输变电、轻工等领域绿色升级,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推进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加快数据中心和基站的绿色化转型,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提升园区节能环保水平。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支持在自有场所开发利用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分布式清洁能源和智慧能源系统,打造铁岭源网荷储基地。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到2025年,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开原市经济开发区3个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创建一批绿色工业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