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县市区碳达峰
1. 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县市区,应持续巩固节能降碳成果,在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碳排放;产业结构较轻、能源消费结构及资源禀赋较优的县市区应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加强对存量“两高”项目的日常监管;产业结构偏重、能源消费结构偏煤的县市区,应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省全市同步实现碳达峰。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编制碳达峰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各行业达峰路径和达峰目标。(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上下联动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督促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围绕全面完成分解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摸清各区域能源消费及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和特征,充分结合各区域产业布局、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禀赋、节能减碳潜力等,科学制定各县市区及重点园区工作方案,提出符合区域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娄底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开展达峰行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配合、协同推进低碳发展工作。
(二)完善要素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安排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低碳服务、低碳发展能力建设等。鼓励和支持园区开展工业企业探索“企业碳账户+绿色金融+转型金融”联动融资模式,加大再贷款、再贴现和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服务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娄底人才政策,在整合现有人才基础上,根据低碳发展需要,海纳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打造一支从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碳排放和低碳发展领域的高素质队伍。加强对极端气候事件与灾害影响的适应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协调机制及气候变化相关的统计和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