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安宁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市内已建成并投产的新能源企业,摸排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责任,整改违法行为。从企业选址、电池保存、建筑安全、应急处置安全、响应能力、安全主体责任几个方面下手,进行消防安全整治。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防委办〔2023〕17号)文件要求,确保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消防委办〔2023〕17号文件要求,确保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市已建成并投入生产的新能源企业(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云南云聚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工作任务
及时掌握上述两家新能源企业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以及运行安全状况,摸清新能源企业火灾隐患存量,彻底排查新能源企业是否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推动企业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整改存在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避免新能源企业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整治内容
1.新能源企业选址、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充分评估发生火灾事故对所在场所的建筑结构安全、人员生命安全以及应急救援处置可能造成的影响。
2.新能源企业存放电池室是否采取防爆泄压措施,保温、 隔音等装修材料是否为不燃材料。针对电池热失控后会产生易燃易爆气体和高温烟气的问题,是否对存放电池区域和其他区域连通的通道、夹层、管沟等采取有效分隔、封堵措施。
3.新能源企业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和使用, 现有的消防设施是否能满足需求,是否根据选址布局、燃烧特性、电池性能等因素,合理评估设置灭火冷却系统、 事故通风排烟和自动报警、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系统, 保证持续控火、降温、排烟,防止电池复燃和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发生爆炸事故。
4.新能源场所发生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等风险。消防通道、事故处置场地是否满足需求,是否科学评估爆炸当量及影响范围,标识疏散避险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