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6.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工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大对青赔力度、加快380基塔基交地,加强施工力量、加速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建成500千伏外环东段、陆丰变电站等8项电网工程。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7.动工建设螺河-黄江水系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公平水库至汕尾管道输水、螺河至碣石引水工程等7个引调水项目建设。
工作措施: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征地赔偿工作,采取多渠道集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58.除险加固3宗中型、54宗小型水库。
工作措施:做好经费统筹,保障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督促项目法人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市政府责任领导:曾宏武
部门分工:市水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9.新建5G基站800个。
工作措施:推动市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向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争取追加投资,推动开放公共物业,大力推进5G基站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0.做大做强建筑行业市场主体,改革优化项目招投标和监管服务机制,推动建筑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工作措施:开展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制定出台《汕尾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改革工作分工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合会审制度的通知》《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加强指导、重点培育,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聚集,全年培育新增建筑业“四上”企业22家。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1.落实“金融16条”等政策,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定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工作措施:举办2023年新春购房节,落实好“金融16条”相关政策,组织企业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及时掌握全市商品房销售动态和库存情况,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