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根据产业供地任务制订各县(市、区)土地出让计划,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向产业用地倾斜,加大产业土地储备实施进度,同时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吸引优质企业,推进M0项目落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行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动态。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7.盘活园区空置厂房,每个重点园区建设储备标准厂房不少于5万平方米。
工作措施:积极开展专项债申报工作,拓宽标准厂房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生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研究探索市财政对满足一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入住率条件的标准厂房予以事后奖补。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8.坚持“亩均论英雄”,推进“标准地”改革和“工业上楼”,开展园区“竞标争先”活动,推动产业园区亩均产值400万元、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
工作措施:开展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引导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聚集,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省级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建强六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加快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八)推动招商引资突破突围。
49.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入实施“汕商乡贤回归工程”,加快把“汕尾人经济”转化为“汕尾经济”,深挖湾区项目“富矿”,深化境外国外招商合作,办好第三届汕尾发展大会。
工作措施:宣传汕尾良好的投资环境,不断挖掘海外侨力资源,建立和完善海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加强与海外侨团侨胞联谊联络,落实惠侨优待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系列活动,以侨为桥、以侨引商,助力汕尾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委统战部、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0.强化领导带头招商,市县镇领导牵头联系1个以上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洽谈-签约-落地-投产-上规”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优化驻外招商工作机制,聘任一批“招商大使”“招商顾问”,完善补贴支持、土地供给、财税优惠等招商政策,确保引进超亿元产业项目220个、投资额1100亿元以上,新开工建设160个、完成实际投资300亿元以上,新投产12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