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措施:编制重点区域招商全景图,精准捕捉产业转移信息,力争量质并举招引更多的产业项目落地;围绕项目引进全过程保障,健全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机制;选派新一轮驻外招商队伍,规范驻外招商人员行为,提升驻外招商实效。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1.推动第六代显示屏及模组生产线、大型海上漂浮式风机及基础制造中心、大型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工作措施:压实压紧责任,强化部门协调,积极推动信利六代线项目建设,加快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展,积极推动陆河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工程、赤石牙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2.落户一批区域总部、财务中心、营销中心。
工作措施:修改完善《汕尾市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试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投促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3.新增“个转企”1000户,培育“四上”企业155家,引进“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
工作措施:积极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研究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措施,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要素供给、服务供给、政策供给力度,支持培育强优企业,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温树斌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汕尾中支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坚持扩内需稳外需并重,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九)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4.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要求,推动“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完成65%以上。
工作措施: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投资的压舱石作用,加快实施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和信息等“十四五”规划的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
市政府责任领导:黄志坚
部门分工:市发改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55.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全链条服务管理,推进59个省、361个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
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要素保障,拓宽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加强1+5+X问题协调处置机制运用,确保实现87个项目开工建设,53个项目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