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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多160MW/640MWh储能需求!上海加快推进海风配储项目!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4-03 | 3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3月3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陆上风电、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全额上网光伏项目)将开始开展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

文件中提到,将全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督促金山一期、金山二期、奉贤二期、奉贤四期、东海大桥三期等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尽快取齐各类支持性文件,确保项目按期核准、开工和投运。其中,金山二期、奉贤二期、奉贤四期、东海大桥三期海上风电项目是2022年11月上海发布的《关于公布杭州湾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包含的海风项目。根据配置储能的需求,至少80MW/320MWh,至多160MW/640MWh储能需求将走向落地。

根据去年11月文件中提到,常态化调峰能力20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预留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装机规模、时长4 小时以上;常态化调峰能力10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预留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5%装机规模、时长4 小时以上;其他企业,预留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20%装机规模、时长4小时以上。

相关链接:配置4小时以上储能!上海杭州湾800MW海上风电竞配方案公布

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规〔2022〕104号)、《上海市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18〕13号),现将我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分类管理

海上风电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公开选择项目投资主体。陆上风电、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全额上网光伏项目)纳入年度建设方案管理,由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符合条件、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开展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分布式光伏发电由各区根据市、区能源发展规划有序开发。

二、加快项目开发建设

全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金山一期、金山二期、奉贤二期、奉贤四期、东海大桥三期等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要求,抓紧与规划资源、水务海洋等部门衔接,尽快取齐各类支持性文件,确保项目按期核准、开工和投运。市电力公司按照《关于成立我市海上风电工作专班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2〕220号)要求,加快完成深远海示范项目登陆后的配套电网专项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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