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动发展质量提升
提出支持光伏发电多元耦合、综合应用的工作措施,强化创新应用。强化光伏发电项目设计管理,严格遵守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城市风貌、第五立面管控等相关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监测认证,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提升光伏发电整体应用水平。
(三)实施高效精准支持
为完善本市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我们提出分类支持方案:一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光伏发电应用,给予农宅、公共机构等高成本低收益领域合理补贴。二是引导品质提升,支持科技创新、综合应用、规模化发展。同时,通过建立规划标准约束机制,加快推动光伏发电由政策扶持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进程。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针对本市光伏发电发展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五项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一是高起点规划。强化规划引领,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二是高品质建设。提升设计咨询机构光伏设计能力,建立光伏设计技术体系,强化与建筑结构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等专业的协同配合。提出推动风貌融合、完善标准要求等措施,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推动光电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风景。
三是高水平应用。根据本市光伏发电应用资源分布,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并不断提高光伏在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综合应用、多元发展。
四是高效率服务。在明确规划、设计、建设、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放管服”力度。优化备案管理,提高备案效率。强化并网服务,压缩办理时间,不随意附加条件。加强政策和金融支持,不断完善光伏发展市场环境。
五是高标准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开展项目设计、建设,明确建设、产品质量、验收检测相关要求。加强可持续运维,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社会化,壮大可再生能源第三方运维市场,强化运行监测。
(二)《支持政策》主要内容
提出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并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
一是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