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大力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开展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基地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品种选育审定(登记)、高产优质品种引进工作,拓展培育种子种业经营渠道和市场。2023年建立种薯扩繁基地120万亩,新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19万亩,推动马铃薯原原种生产能力达到16亿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72.加强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不断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全面完成2023年度7000吨县区级储备粮增储和10950吨县区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保证辖区内成品粮储备达到10天以上市场供应量。畅通散煤购煤渠道,保证煤储备量不低于15天。做好城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的合同录入工作,适时启动“压非保民”预案,确保民生用气实现正常保供。优化成品油网点布局,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加油站供应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油品供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负责)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经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压实责任、强化调度,重视上下协同配合,推动各项政策逐条逐项落实落细。市政府将适时开展评估督导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