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工作协同。各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和相关调度机构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本次专项监管工作。各电力企业和相关电力用户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做好现场核查。
(三)严肃隐患整改。各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对暂无法整改的,要求详细说明原因,明确整改计划。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存在瞒报漏报、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深入开展现场核查,严防摆拍式检查。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
附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内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