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丽水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
目标任务:围绕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聚焦电力和天然气保供稳价,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抽水蓄能、光伏、风电、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重大能源项目50个,力争完成能源领域投资500亿元以上。到2027年电力总装机8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达到98.95%;天然气长输管道达到350公里以上;建立200万吨标煤以上的能耗统筹指标池,全力保障优质重大项目用能。持续深化电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强化市场监管,全市能源供应能力明显提升,能源供需总体平衡,企业用能成本处于合理区间。
原文如下: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贯彻落实省“十项重大工程”
工作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体系化推进“十大工程”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省发展战略,全力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省新发展格局中的新增长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毅笃行“丽水之干”,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锚定五年、谋准三年、扎实干好每一年,突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督考有力、高效协同”,确保“十大工程”做实做细做好,确保言必信、行必果,进一步掀起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热潮,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丽水探索与实践,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
二、责任分工
(一)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千”工程。
目标任务: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交通强省、清洁能源保供、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改善民生等9大领域,每年滚动推进建设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0个,带动有效投资1000亿元以上。到2027年,五年累计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民间投资占比达63%左右,实现总量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效益逐步提高。建立资金、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跨山统筹”机制,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指标奖励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戴帽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等多种政策,完善银项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