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全区域统筹、全过程分类、全品种监管、全链条循环,做好重点品种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全面加强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工业副产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矿产资源回收利用链条,加强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再利用,鼓励开展大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含碳固废高值材料化与低碳能源化利用、多源废物协同处理与生产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重型装备智能再制造等技术研发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系统。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系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领域。深化丰城市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按照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发展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和环保治理技术设备产业。到2025年,全市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0.045亿吨,到2030年达到0.08亿吨。(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建立完善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科学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利用融合。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5%。(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