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动建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形成《河南省区块链发展先导区名单》和《河南省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经公示后按程序批复并发布。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期不超过2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实施建设方案。
(三)跟踪评估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总结,报告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名单。
(四)持续推进
先导区、创新应用试点建设结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开展检查验收,并面向全省推广先进建设经验和做法,发挥先导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做好典型应用示范推广,及时形成相关指南,引领全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