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市场需求、乡土文化特点、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域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改造内容。鼓励地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注重服务,分层分类推进,大胆开拓创新。规范项目建设,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要与区域经济协调推进。
聚焦短板,统筹推进。要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主题培训、协调议事等机制,一体谋划推进。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打通堵点,重点布局一批公益性和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地。
(三)发展目标
全市集中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到2025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3个,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在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100%;采取财政资金补贴和企业自筹的方式,新建和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3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在县(市、区)的覆盖率达到100%;支持新建和改造乡镇商贸中心136个,乡镇商贸中心的覆盖率达到100%;支持建设改造提升村级便民商店2121个,覆盖率达到100%;依托农村现有商业网点、服务站点资源,实现乡乡有快递网点、村村有快递服务;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
1.完善县城商业设施。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商业网点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县域商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县域商业主体,积极引导支持大型商贸流通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下沉资源,建设完善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到2025年,各县(市、区)必须要建设或改造提升一个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一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带动本地农村商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激发县域经济和商业流通竞争活力。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具体标准见《县域商业建设指南》,下同)要求人口较少、商业欠发达的县达到基本型,人口相对集中、商业较发达的县达到增强型,人口集中、商业发达的县达到提升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标准要求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低于100人的县达到基本型,100—400人的达到增强型,400人以上的达到提升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