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强化中长期合同履约和监管,规范、维护市场秩序。持续加强煤炭价格政策解读,定期召开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会。
加快煤矿企业用地手续、资源开发手续办理进度。帮助用气企业争取天然气指标,优先保证天然气产地企业用气量。加大光伏政策扶持力度,让更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电站建设。
加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常态化储备项目,加大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储备。
原文如下: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鄂尔多斯市助企纾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企业,聚焦化解重点工业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企业解困纾困,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问题为靶向,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全市上下全面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力帮助重点工业企业解困纾困,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持续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我市规上困难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梳理形成的《“纾困解难、助企服务”专项活动报告》和《“一企一策”台账》,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走访活动,全面掌握规上困难工业企业情况;常态化开展惠企助企政策宣传贯彻活动,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全面开展企业问题化解活动,加速困难企业脱危解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各旗区要力争月度停产企业、产能利用率较低企业、亏损企业、产值下降企业等四类规上困难工业企业(下称“四类企业”)数量同比减少10%以上,确保“四类企业”(季节性停产、注销、破产或计划退库、涉法涉诉等问题企业除外)反映的一般性问题1个月内解决,复杂性问题3个月内解决,特殊性问题一企一策解决。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与旗区同频同步开展专项行动,同步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停产企业应复尽复,产能利用率较低企业稳产增产,亏损企业程度减轻,产值下降企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