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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 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2-24 | 32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指出,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加强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模组、控制芯片及系统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示范。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在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对规模化示范储能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探索移动储能商业化运营模式。

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建设。探索适应城市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储能设施搭建微电网。对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装置和可控负荷组成的微电网示范项目,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

文件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2日

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本措施。

一、明确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绿色低碳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核能、氢能、安全储能、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等清洁能源领域,高效电机与变频器、半导体照明、节能服务、先进环保、资源循环等节能环保领域,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与驱动控制、充电设施、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新能源汽车领域,生态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环境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低碳咨询、绿色低碳项目运营、产品认证与推广等绿色低碳服务领域。详见附件。

二、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争创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事一议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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