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建设全域美丽海湾。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深化三沙湾、沙埕港等重点海湾治理攻坚,完善海洋垃圾“全链条”治理,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强化无居民海岛等保护监管。实施亲海空间保护与景观美化工程,打造滨海旅游浪漫线。
28.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进污染源与区域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深化地下水清源提质。

(三)提升城乡美丽颜值
29.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城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打造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全省域“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构建“绿芯-绿廊-绿楔”城市生态网络,鼓励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发挥福州、厦漳泉都市圈引领辐射作用,打造更多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公园城市。
30.建设诗画田园美丽乡村。深入开展科学施肥用药增效行动,有效衔接农业生产、农田水利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和管护。协同推进乡村生态化、景观化,以一域带全城,打造整县美丽乡村、和美乡村。
31.建设人产和谐美丽园区。巩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强化工业废水分质分流预处理,加快建设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体系,持续加强工业园区恶臭异味整治。

(四)守牢美丽福建安全底线
32.持续提升环境健康水平。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提升环境相关疾病防控能力。持续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探索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倡导居民遵守生态环境行为规范。
33.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完善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松材线虫病、互花米草等重大危害性外来入侵物种的综合防控。依法依规推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防范生物遗传资源流失风险。
34.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流域上游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源头管控。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和设施布局,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深化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打造2小时应急物资保障圈。
35.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高效运行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与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核设施安全监管。推动核电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行。推进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全生命周期监管。
五、开放共享共赢,深化绿色发展合作交流
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绿色低碳产业、贸易、技术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绿色实践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