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降低企业人力成本。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优惠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完善直达快享服务机制,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持续实施“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按需提供用工招工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配置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
5.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开展万企融资对接系列活动,健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探索推广“免申贷”等财政金融协同新机制,降低企业对接成本,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广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线下贷款业务融资成本全面公开。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给予实际利率的50%贴息支持。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90%收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税务局、人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等)
6.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搭建全省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平台。分路段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在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其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执行至2029年3月31日。途经江淮运河集装箱船舶,在原核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途经江淮运河新能源船舶实施免费过闸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7.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运行机制,提升投诉处理实效。指导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成员单位)
二、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8.提升新兴产业投入产出效率。聚焦十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最紧急、最紧迫”技术需求,凝练年度科技攻关技术方向和任务,按程序纳入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予以支持。推动建设“四链融合”平台,推行“科企联合攻关+应用场景首用+接续采购”新模式,实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无缝衔接。支持更多科技型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大兵团协同攻关。建立新兴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效益评估机制,重点发展市场化潜力强的细分领域,推动效益稳步提升。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牵头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