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能源电力科技创新能力的短板
近年来,我国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取得了显著成就,正在从过去对发达国家的“跟跑”转向在更多领域“并跑”甚至在一些领域“领跑”的局面。但与世界能源科技强国相比,我国在能源电力科技创新能力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能源电力原始创新能力不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多,部分特高压关键组部件、电力专用芯片、基础软件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仍然受制于人。部分能源电力技术装备尚存短板,关键零部件、专用软件、核心材料等主要依赖国外;能源电力原创性、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偏少,现有技术发展难以有效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能源电力创新体系效能不高,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不够,由企业特别是能源央企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尚未建成。能源电力产业在与国家战略和创新需求对接、内外部科技创新资源协同、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不足,科技创新产学研“散而不强”,科技投入产出效益较低,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机制尚需完善。
三是能源电力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杰出团队,青年拔尖人才不足,跨领域、复合型专家人才不足。能源电力产业在基础前瞻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以及交叉学科等方面的人才较为缺乏,高水平创新人才不足,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保障和发现举荐机制不健全,在能源、信息、交通等领域的跨界专家人才较少,对行业外部人才智力资源利用不充分。
四是能源电力科技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基于创造性贡献的激励导向尚需强化,长期稳定支持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以央企国企为代表的能源电力创新主体,存在一线科技人员和团队的获得感、认可度与所作出的贡献不匹配问题,存在不符合科学规律尤其是基础研究规律的科研管理问题,造成科技人员无法潜心研究、怕担责任、工作避重就轻等现象。
五是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有待加强,科研环境国际化程度较低,新形势下拓展能源电力科技开放合作的能力不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新能源、储能、能源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不足,国际能源基础研究、交叉融合研究、能源战略研究有待拓展。能源电力领域各类企业创新主体、科技协会学会、智库机构等,与国外同行缺乏长期稳定的交流渠道和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对话平台。
三、加快能源电力科技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补短板。保持能源电力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定增长,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适应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友好并网的新一代电网、储能、源网荷储衔接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突破。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比,在研究方向、科研任务组织实施、经费和条件配置、工作人员聘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探索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