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预制菜企业联农带农水平
每年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对联农带农贡献大、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预制菜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全力提升联农带农水平。对市级以上预制菜龙头企业,每年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给予一定贴息补贴。每年统筹安排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重点扶持预制菜原材料供应基地,巩固提升优质原料生产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构建预制菜质量标准体系
大力开展预制菜原材料、加工、包装、标签标识、贮存配送等方面标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对主导制定(修订)的预制菜领域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列入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准入许可,严格现场许可审查;对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部分高风险等级的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预制菜开展专项抽样监测;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
推动预制菜园区等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全力打造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全链条全温层公共型智慧冷链物流体系。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中央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政策给予补助。(市发展改革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预制菜人才队伍
鼓励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推动院校培训资源与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无缝衔接,构建“院校+企业”紧缺人才精准培养模式。对入选“惠州市优秀乡土人才”的预制菜从业人员,按照市级优秀乡土人才遴选培养工作方案要求给予培养经费。对入选惠州市科技人才(团队)培育引进项目的人才、团队,按照我市引进培育科技人才(团队)实施办法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对批复同意建立的预制菜博士工作站,按照省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给予建站补贴。(市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
立足我市特色东江菜系,培育打响东江盐焗鸡、惠州鸽、东坡肉等地域特色预制菜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机制,加大品牌资金扶持和宣传力度。组建预制菜产业发展联合会,鼓励联合会建设预制菜产业互联网平台,制定惠州预制菜行业标准和行业守则。鼓励预制菜企业创建“粤字号”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品牌认证。支持建设富有惠州特色的预制菜美食街,支持开发预制菜文创产品,建设预制菜品鉴体验店,支持举办“千人盆菜宴”“美食节”等预制菜主题系列活动,创新开展“我最喜爱的惠州十大预制菜”等评选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