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动强企育链集群。
围绕“10+X”未来产业领域,加强本土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瞄准国内外前沿科技集聚城市,推动跨区域创新资源互补和成果转化,着力引进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未来产业企业矩阵。推动未来产业“育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的未来产业培育链路,加快培育氢能、细胞和基因技术等产业链。统筹全省未来产业布局,充分依据地方经济、产业和科技发展的特点,科学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到2030年,建设20个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苏州、南京等城市积极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高水平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场景应用牵引。
围绕氢能、新型储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前沿科技,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验证场景,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推动前沿科技创新应用和突破。围绕通用智能、未来网络、细胞和基因技术、前沿新材料等领域,支持建设开放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加速产业化进程。推动产业跨界融合示范,支持运用未来产业前沿技术赋能重构农业、制造业、商务、能源、交通、建筑、教育、康养、文旅等行业,到2030年,建设50个以上开放应用场景。支持应用场景促进机构发展,引导企业常态化推进场景挖掘发布、供需对接、建设运营,推动多元化场景建设和开放。推动开展长三角跨区域应用场景合作,探索打造覆盖范围广、带动效应强的典型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药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关键要素支撑。
研究制定未来产业核心人才库和紧缺人才图谱,加大产业科创领军人才“顶尖人才支持计划”“双创计划”和省“333工程”等对未来产业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推动在苏高校建设未来技术学院、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实验室,科学设置未来技术相关学科,到2030年,系统培养具有交叉复合背景的未来产业创新人才(团队)100个以上。创新金融支持服务,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与相关设区市共同组建未来产业天使基金,促进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市场化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投硬科技,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依法合规投资未来产业,吸引带动商业银行、公募私募等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保障未来产业发展资金多源性。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贷投放力度,加强重大科技攻关、前沿技术创新等重点项目金融保障。加大未来产业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力度,通过特许开发、分级授权等方式,推动科学数据、实验数据向企业开放。(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国资委、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苏局、江苏证监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