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9.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主动融入国家、省区域协调战略,实施城市品质能级提升行动,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国土空间保护和开发利用格局,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和城镇协同区建设,深化与鹤壁、濮阳协调联动,打造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引领区。增强中心城区引领作用,完善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增强中心城区引领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打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中心城区与安阳县城、汤阴县城、柏庄镇一体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持续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等县域经济“三项改革”,复制推广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经验。实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等重点工程,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优化布局,提升经济发展一体化水平。支持林州市、滑县建设安阳市域副中心,内黄县建设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市民化的主要载体。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经济发达镇,依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符合设街道条件的乡镇撤乡(镇)设街道。(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改革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持续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全面享有高质量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农村现代化。
32.实施“184”乡村建设行动。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实现我市有条件、有需求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通则式”村庄规划全覆盖。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八大工程,统筹推进城乡教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四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省级美丽宜居村庄,打造乡村建设样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