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为35KV开关柜、GIS、二次成套系统、主变压器和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指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电池柜)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不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连接电缆。主变压器指变压器本体、高压套管、抵押套管、中性点套管、高压侧套管式电流互感器、中性点套管式电流互感器、主油箱储油柜及气体继电器、有载分接开关、各部分联管、压力释放装置、绕组温度控制器、油温度控制器、铁心、夹件接地引下线及套管、变压器油、中性点成套设备(含中性点隔离开关、CT、放电间隙、避雷器、支架)。二次成套系统仅包含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数据网及二次安防设备、通信电源系统。
(4)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地表青赔(临时踩踏碾压、项目部临时用地)、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本项目的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
(6)本项目材料(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试验、检测等,包括但不限于螺栓、变压器油、电度计量表等。
(7)安全、职业健康、水保、环保、消防等“三同时”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
(8)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储能发电工程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2.6计划工期:2024年6月30 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