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扎实推进气候投融资,支持历下区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消费信贷等金融创新,扩大绿色贷款规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政策,持续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税收征管,更好发挥税收对减污降碳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民银行莱芜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莱芜监管分局)
(三)提升减污降碳能力建设。依托全国碳监测试点,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体系,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根据国家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教育。(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不断完善考核机制,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