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电力装备管理。紧密围绕电力系统的稳定技术要求开展相关装备研制、系统试验。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优化直流、新能源等电力电子装备的并网性能。严格把关电力装备入网质量,充分开展试验测试,消除装备质量系统性缺陷。对新研发的首台(套)电力装备,加强科学论证和风险管控。
(九)加强电力建设管理。强化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等全周期管理,实现工程“零缺陷”投运。组织实施与基建工程配套的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措施,确保二次设备与相应的一次设备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针对工程建设过渡阶段,开展系统分析校核,落实过渡期安全保障措施。
(十)加强电力设备运维保障。加强大型电源和主网设备的可靠性管理,持续开展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状态监测,针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重要发电厂等关键电力设施开展专项运维保障。及时开展设备缺陷及故障原因分析,制定并落实反事故措施,定期核定设备过负荷能力。加强二次系统运维保障,确保二次设备状态和参数与一次系统匹配,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不正确动作。
(十一)加强调度运行管理。严肃调度纪律。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各并网主体必须服从调度机构统一指挥,调度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开展稳定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协同落实互联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措施;发生严重故障等情况下,调度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果断采取控制措施。强化协同控制。建立一、二次能源综合管理体系,加强电力电量全网统一平衡协调;提升新能源预测水平,严格开展各类电源及储能设施涉网性能管理,通过源网荷储和跨省区输电通道送受端电网协同调度,提高面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的调度管控能力。
(十二)加强电力系统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等的电力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灾害预警预判和各方协调联动。强化重点区域电力安全保障,合理提高核心区域和重要用户的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推进本地应急保障电源建设,重要用户应根据要求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加强移动应急电源统筹调配使用,在重点城市建成坚强局部电网。加强超大、特大城市电力保供分析,根据需求保留部分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应对季节性和极端天气保供。提升事故后快速恢复和应急处置能力,优化黑启动电源布局,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十三)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防护。强化安全防护建设。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探索构建安全子域,推进新型并网主体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强化供应链安全管理,深化安全防护评估。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应用,推进电力网络安全靶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备用调度体系,制修订电力监控系统专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