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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配置储能比例安排新建项目!湖北开展2GW新能源项目竞配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25 | 3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10月22日湖北发改委发布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其中提到,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GW,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在这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比例从高到低安排新建项目。

基础配储容量分为三种:


竞配储能容量计算,在新能源项目在保证合理收益的前提下,以自愿提高配储比例方式参加竞配,每10万千瓦装机规模增加储能容量应为0.2万千瓦时(储能功率MW×时长h)的整数倍。

竞配比例按照(申报配储容量—基础配储容量)(MWh)/(新能源装机功率(MW)×1h)计算。

储能容量来源,支持2023年度新型储能省级示范项目、申报国家级示范的新型储能项目和2023年度自建合建储能电站项目供全省新能源项目租赁储能容量,价格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储能容量不得重复租赁。单个储能电站容量原则上不低于5万千瓦/15万千瓦时。

此外,通知提到,符合鄂能源新能〔2023〕2号文支持范围的新能源项目,可以参与竞配。

同时文件还提出,强化源储同步。省能源局公布的竞配项目应在储能电站相应容量建成、通过验收并正常调用后,再申请并网,并且储能电站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和并网运行考核,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并且,储能电站发生故障停运的,由电力调度机构责令整改,所挂钩的新能源项目在电力调度时优先控制出力。储能电站超过整改期限无法恢复到正常运行的,所挂钩的新能源项目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落实储能容量。

原文如下:

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

各市、州、县发改委(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今年以来,全省新能源并网规模迅速增加,新能源消纳难度加大。为完善新能源发展、消纳与储能协调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省能源局决定在年初印发的鄂能源新能〔2023〕2号文基础上,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合理控制规模。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量率协同的原则,2023年安排风电场和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0万千瓦。

(二)竞配储能容量。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按照20%/2小时(2.5小时)配置储能容量,作为基础条件。新能源项目在基础配储容量之外自愿提高配储比例,作为竞争条件。省能源局依据项目竞配比例从高到低安排新建项目。

(三)高质高效建设。推进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努力实现新能源就近就地平衡。鼓励建设“技术创新、效率领先、系统优选、环境友好”的项目,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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