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预警
3.3.1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电网企业分析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
3.3.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的事件发生后,相关受影响区域电网企业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市人民政府。对初判较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市电力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接到事件报告后,市电力应急办按规定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当省政府成立省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时,接受其领导、组织和指挥。事发地人民政府应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事先启动本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