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通过系统改造、联调测试,2023年6月19日起已实现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自助备案。
(二十七)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护理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后开展。
(二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核查,新增完成4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持续对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情况进行动态排查,将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2.加快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科学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措施,实现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完成4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做好验收评估工作。
3.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入选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试点工作,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
(二十九)加强对全市2个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加快健全医疗收集转运体系,督促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提升处置能力。
2.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处理。
(三十)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548. 489公里、实施村道安全防护工程298. 641公里、养护工程1142.871 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推进措施:
1.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在建或未开工的项目进度,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倒排工期、加大投入,加强预测预判,及时消除影响进度的隐患问题,抓住晴好天气倒排工期开展建设。
2.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建立动态更新的项目库,有序滚动实施,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完工一批”的良性循环。要提升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及早制定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费用,推动前期工作,加强与用地、规划选址、生态环保等审批要求衔接,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查避免因前期工作深度不足、要件不齐等问题影响项目实施。
3.加强质量监管。全面建立健全“政府监督、项目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加大自检、抽检力度,确保2023年项目关键技术指标符合省厅巡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