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征求《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意见的函。
《措施》(征求意见稿)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示范应用。支持本地燃煤燃气电厂灵活配储,提高电源侧系统调节能力和容量支撑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探索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因地制宜构建“光伏+储能”“光伏+储能+充电桩”、电动车换电站等分布式供能系统。对先进的储能试点项目,支持申报示范创建工作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至10月23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馈。
附件:《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660-3366779;
电子邮箱:swfgcy@163.com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大楼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动我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企业引进和培育
(一)强化以龙头企业为“链主”的产业集群。以建链补链为重点,以本地现有储能制造业“链主”企业为核心,积极招引正极、负极、固体电解质等电池电芯材料和电池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变流装置等上下游企业,进一步强化储能产业链的延链、补链;积极引进新型储能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本土优质储能企业,重点支持引进高性能储能电池、新型储能终端产品集成及关键制造项目,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税收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