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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0-12 | 3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十五) 提高统计监测水平

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按照要求健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做好污染源统计调查,加强工业园区污 染源监测,建设高质量污染物排放智慧监控系统, 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的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提升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十六) 强化节能减排队伍建设

健全州、县(市)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负责人,并在节能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县级及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重点排污单位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加大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力度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培训力度。

四、保障措施

(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推进,将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充分衔接,科学制定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责任。州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指导,推动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重大情况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协同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强化监督考核

开展“十四五”县(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考核权重,加大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市)予以通报批评。

(十九) 开展全民行动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继续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积极 参与节能减排公益事业, 支持群众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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